普通话等级考试证书的有效期规定如下:
2003 年 6 月 15 日之前取得的证书:有效期为 5 年。当时这样规定是为了促进普通话的推广和规范使用。
2003 年 6 月 15 日之后取得的证书:根据 2003 年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取消了关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有效期的提法,即此类证书全国通用且无有效期限制,只要证书本身没有丢失或损坏,就可以永久使用。
不过,在实际使用中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或特定行业对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有效期有特殊规定,比如一些学校或教育机构可能会要求教师定期更新普通话证书以保证其普通话水平,那么就需要按照这些特定规定来执行。